日期:2011-07-03 17:51
、摄影片、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缩微胶片、计算机软盘、光盘等。 五、其他有关房地产权属的文件资料,包括房地产权属冻结文件、房屋权属代管文件,历史形成的各种房地产权证、契证、账、册、表、卡等。 第九条 每件(宗)房地产权属登记工作完成后,权属登记人员应当及时将整理好的权属文件材料,经权属登记负责人审查后,送交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机构立卷归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房地产权属文件材料据为已有或者拒不归档。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归档。 第十条 归档的有关房地产权属的资料,应当是原件;原件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