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户内存储余额的提取情况,其核算内容如下:  1.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非凡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住房公积金存款”科目。  2.职工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而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住房公积金存款”科目。  3.职工因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等原因而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根据委托银行转来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办理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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