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记本科目,贷记“业务收入――其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有关辅助账户的设置:  1.为了分析、掌握住房公积金的欠缴情况,住房公积金中心可设置“住房公积金应缴存额”备查簿,详细登记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情况。  2.为了了解、掌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提取情况,住房如心可设置“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情况”备查簿,详细登记因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等原因
20/4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8 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