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的各个项目名称的内容与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名项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  (三)本表各项的内容的填列方法:  1.“住房公积金存款”项目,反映期末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本项目应根据“住房公积金存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2.“增值收益存款”项目,反映期末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存款余额。本项应根据“增值收益存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3.“应收利息”项目,反映期末应收未收的利息。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4.“委托贷款”项目,反映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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