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1
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余额。本项目应根据“委托贷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5.“逾期贷款”项目,反映期末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的余额。本项目应根据“逾期贷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6.“国家债券”项目,反映期末持有的国家债券价值。本项目应根据“国家债券”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7.“住房公积金”项目,反映期末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本项目应根据“住房公积金”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8.“应付利息”项目,反映期末应付未付的利息。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息”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9.“专项应付款”项目,反映期末尚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