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入”项目,应根据“业务收入”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分配填列。  2.“业务支出”项目,反映住房公积金动作过程中的各项业务支出。本项目应根据“业务支出”科目借方发生额填列。在本项目下的“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住房公积金归集手续费支出”、“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项目,应根据“业务支出”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分别填列。  3.“增值收益”项目,反映住房公积金动作过程中各项业务收入与各项业务支出的差额。本项目等于“业务收入”项目的金额减去“业务支出”项目的金额后的差额。  增值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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