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表  (一)本表反映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分配情况。  (二)本表“本年实际”栏,根据“增值收益”、“增值收益分配”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上年实际”栏 ,根据上年“增值收益分析表”填列。如果上年度增值收益分配表与本年度增值收益分配表的项目名称的内容不一致,应对上年度报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调整填入本表“上年实际”栏。  (三)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  1.“增值收益”项目,反映住房公积金动作过程中实现的增值收益。如为损失以“一”号表示,本项目的数字应与“增值收益表
42/4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6 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