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房公积金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实际存在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专户的款项。  第102号科目增值收益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按规定存入受委托银行增值收益专户的款项。  (二)收到银行转来的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利息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业务收入――增值收益利息收入”科目。  实际上交财政部门的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季末或年末、下同),按规定将除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利息收入之外的各项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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