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细则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证人员与当事人的谈话笔录除按《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制作外,还应记明下列内容:   (一)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讲明的事项:   ?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法律依据;   - 双方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 不履行义务承担的责任;   ˉ 双方应注意的事项。   (二)被拆迁物座落地点和具体拆迁范围(包括:名称、产权人、使用人、产权或使用权的来由、种类、数量、面积、结构、价值及有无争议等);   (三)协议是否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及签订的过程;   (四)协议中补偿、安置的依据和条件,有无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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