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2
体情况加以确定。 三、耕地占用税以县为单位按人均占有耕地多少(按总人口和现有耕地计算),并参照经济发展情况,确定适用税额。 一个县范围内,如果乡镇之间情况差别较大,县规定乡(镇)适用税额,也可以有所差别。 农村居民减半征收,是指农业户口居民(包括渔民、牧民)占用耕地建设自用的住宅,按规定税额减半征收。城镇居民(非农业户口)占用耕地新建住宅,农村居民或联户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都应全额征收。对水库移民、灾民、难民建房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四、为了协调政策,避免毗邻地区征收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