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耕地占用税收入(地方部分)使用管理的暂行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2
浇灌设施的机械设备、工具、材料等购置支出;   3、开垦新耕地和整治、改良现有耕地所必须的生物措施支出;   4、良种培育、繁殖和先进实用农业科技措施的示范推广支出;   5、工程前期勘测(包括土壤分析、地力动态监测)论证、规划设计费用支出。   国家统一兴办的骨干工程及其有取的措施,所需经费由国家统一开支。国营、集体经济单位和职工家庭农场、农民有承担国家骨干工程任务的,应由自己安排一定数额的自有资金(包括劳动积累)进行配套,国家根据需要和承担任务背的实际经济情况,给予适当扶持。   五、对农发资金的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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