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门领导同志,都要深刻认识这一决策的重要意义,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坚决严肃执行国家税法,支持财政部门依法征税,并管好用好这项资金。各部门要督促所属单位履行纳税义务,任何人不得干扰或阻挠税收人员依法征税。  二、核定分配耕地占用税征收任务,要保证完成。今年的耕地占用税征收任务和应上交中央任务数、根据国家主委和国家土地管理局下达各地198年非农业建设用地计划和国家核定的征税标准、已经核定分配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计划单列市,1987年应征未征的耕地占用税,必须继续组织征收,补征的税额,在完成核定的今年上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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