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上交中央部分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 上交中央部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财政局:   为了推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的开展,同时根据地方目前的实际情况,现就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上交中央部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根据国务院国发[1989]38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管理的通知》和财政部[89]财综字94号《关于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分别上交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规定,应积极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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