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资金的财务管理试行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2
资金管理办法。采取由财政部门专户储存、计划管理、财政审批、银行监督的管理方式。   (二)财政住房专项资金的预算科目,城市住房基金的预算管理办法以及住房资金的会计制度,由财政部另行制定,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住房金的预决算制度。住房资金的预(决)算报表,由财政部另行布置。   (三)集体所有制单位住房基金的财务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可根据本办法给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五)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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