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资金的财务管理试行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2
住房基金的利息收入;其他资金。   国营企业用于住房建设和改造的自有资金,由企业自行计提。住房的折旧费和大修理基金,按现行财务规定提取。原来用于自管住房的维修费、管理费,按房改前三年平均数计提,从留利中提取的房改资金,按同级财政部门核定的比例提取,其它各项资金按实际数计提。计提的各项资金,经当地财政部门核定,按现行财务制度列支后,全额纳入国营企业住房基金。   (二)国营企业住房基金主要用于:发放住房提取补贴和缴纳公积金;自管住房的维修、管理和改造;归还住房贷款;住房建设;房改方面的其他支出。   
6/11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6 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