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2
关于颁发《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 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 收入若干财政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进一步促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国务院国发[1989]38号文件,经与有关部门研究,我们制定了《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若干财政问题的暂行规定》,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