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若干财政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可依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备案。   十四、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十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凡财政部以前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此相抵触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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