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建设部、外交部、国务院侨办关于办理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以及外国人房屋产权事宜中如何确认公文书效力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或认证证明,房地产管理机关应予采证;如果当事人提交的是当地公证人出具的公证文书,须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根据领事条约,两国互名认证的除外),其内容只要不违反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房地产管理机关应予采证。   二、居住在与我国有外交关系国家的外国人提供的当地公证人出具的公证文书,须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和中国驻该国(领)馆认证(根据领事条约,两国互名认证的除外),其内容只要不违反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房地产管理机关应予采证。   三、华侨、外籍华人以及外国人在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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