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城建总局关于把城市农副产品市场场地列入城市规划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城建总局关于把城市 农副产品市场场地列入城市规划的通知 (1980年10月30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大中城市相继开放了农副产品市场,其他工业小商品、旧物等市场,也正在恢复。这些市场开放后,对于方便人民群众生活,补充国营商业供应和网点的不足,沟通城乡物资交流,促进农副业生产的发展,起了很好的作用,受到城乡人民群众的欢迎。   城市农副产品市场,适应当前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是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组成部分。开放这种市场,是党的一项长期的经济政策。市场的布局,应纳入城市规划,搞好建设。
1/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6 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