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2
。 二、检查的具体内容 (一)国务院及财政部、国家计委历次批准取消的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项目是否已停止收取,国务院及国家计委、财政部历次批准降低的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标准是否已执行;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部门批准取消的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项目是否已停止收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部门批准降低的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标准是否已执行; (三)有无未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设立的收费项目; (四)有无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改变收费办法、扩大收费范围或肢解收费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