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的决定
日期:2011-07-03 17:52
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   (1994年8月16日建设部令第37号发布, 2001年9月7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动物园管理,充分发挥动物园的作用,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提高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综合性动物园(水族馆)、专类性动物园、野生动物园、城市公园的动物展区、珍稀濒危动物饲养繁殖研究场所。   从事城市动物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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