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2
以下简称动物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动物保护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动物园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园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城市的动物园管理工作。 动物园管理机构负责动物园的日常管理及动物保护工作。 第四条 国家鼓励动物园积极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科学研究和移地保护工作。 第二章 动物园的规划和建设 第五条 动物园的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园林和绿化规划,并进行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