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
日期:2011-07-03 17:52
利、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的约定,享受利益,承担风险。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国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工作。   第六条 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发布采取以下方式:   (一)《建设部重点实施技术》(以下简称《重点实施技术》)。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产业优化升级的要求,选择技术成熟可靠,使用范围广,对建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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