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械装卸设备需要装设在护岸、防水墙或排洪道上时,应报经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六章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损坏城市路灯具。严禁在公共照明线路上拉线、接灯或安装其它电器设备。凡因建设需要迁移路灯设施者,应报经路烟管理部门批准。凡损坏路灯设施影响照明线路畅通者,应赔偿经济损失。   第二十四条路烟管理应实行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办法,依靠人民群众管好路灯设施。应经常教育儿童,不要攀登路灯杆线,不要损坏灯具。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各城市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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