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的协调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建设,涉及到计划、规划、设计、文物、园林、宗教等许多部门,需要密切协作配合。实际上,文物古迹、宗教寺院和园林风景区常常是融为一体的,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关系,它们都需要通过规划,有机地组织到城市的整体环境中去并得到妥善的保护和管理。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设计是城市规划构思的具体化,也是实施规划过程的重要环节,对形成历史文化名城的面貌有重要影响。规划、文物、园林以及有关设计部门都要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建设,需要有必要的资金。因此还必须取得计划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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