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2
划好、建设好,是城市规划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的保护工作。国务院多次公布了有关文物保护和管理的指示和条例,1961年和1982年两次公布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2年人大常委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2月,国务院又公布了国家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名单,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各界人士的热烈反响,不少历史文化名城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他们广泛宣传和组织群众,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通过多种途径,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文物古迹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