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观和传统风貌受到损害。   二、城市的文物古迹、风景名胜遭受到不同程度的自然和人为的破坏。许多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名胜古迹被一些工厂、仓库、机关、部队、学校社队甚至私人长期占用,使一些珍贵的历史文物建筑得不到应有的维修、保护。有的常年失修、破烂不堪;有的则辟为禁区,不向群众开放。不少名山大川、河湖水面,不按规划要求,任意开山取石、乱搭乱建、修路架桥、筑坝取水、围湖造田、开渠垦植、开掘矿藏,古树名木的大面积植被被毁,古城、古墓被乱平乱挖,文物古迹受到摧残,自然面貌、生态平衡受到破坏。   三、历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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