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2
政府审批,报地区行政公署(或市人民政府)和省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备案。 3.加强县镇的建设管理,积极培训规划技术力量。 长期以来,全国绝大多数县、镇没有设置城镇建设的专业管理机构,十分缺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技术力量,使许多县城的规划工作难以开展,要采取措施,尽快改变这种状况。 建议县政府加强领导,并设立精干的班子,负责安排规划区内各项建设用地,颁发土地许可证;办理建筑施工手续;检查建设单位执行规划情况;制止违章建筑和一切违反规划的行为,规划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认真执行。按照规划进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