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2
设,防止乱占、乱拆、乱建。为使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省、市、自治区城乡建设部门可以制定一些必要的地方性规章和管理暂行规定,报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执行。 要采取多种渠道培训规划技术力量。除由大专院校培养和在中等专业学校开办规划专业外,还要积极举办各种类型的县镇规划人员培训班,可由省(市、自治区)规划部门自办,也可委托大专院校代办,以应急需。各县应积极选送学员参加。经过培训的干部,要让他们从事县镇规划管理工作,逐步形成一支比较稳定的规划、建设、管理队伍。 4.要切实解决开展规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