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建筑标准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门所有,其出版发行工作按《全国通用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出版发行供应工作管理办法》执行。未经建筑标准设计批准机关和出版发行部门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翻印或复制,违者应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为有利于重复使用和防止浪费,凡已正式出版的建筑构配件标准图纸,一律由施工单位购置。   第二十五条建筑标准设计有关问题的解释,由主管部门或指定编制单位负责。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应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五章建筑标准设计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十六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主管全国建筑标准设计工作。其主要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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