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2
负责制。设计单位内部的管理体制,必须遵循党委集体领导,职工民主管理,院长负责生产、技术、行政指挥的原则。党委要支持和保障院长行使职权。院长应自觉地维护党委的领导,接受群众的监督。 设计单位的副院长和总工程师协助院长工作,总工程师要在设计工作的技术、经济方面负责。 第四十六条设计单位要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院长要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负责执行处理职工代表大会有关的决议和提案,并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检查和监督。职工代表大会要支持院长行使职权,维护生产、技术指挥系统的权威,教育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