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设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建筑勘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求,提供准确、可靠的勘察成果资料。   没有标准勘察证书类别和批准编号的勘察成果资料,设计单位不得使用。   第六十四条施工图设计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依据,未经设计单位同意,不得修改设计。施工单位应积极支持设计单位采用可行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   第六十五条设计单位要与科研单位配合,共同进行建设项目需要解决的技术课题的研究,为设计提供科学的技术依据和行之有效的新技术。   第十三章本办法的实施   第六十七条所有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工程的设计工作,都应按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六十八条有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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