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2
级主管部门要重视和稿好勘察单位的基地建设。 第十章勘察资格认证 第五十二条勘察单位必须按隶属关系向主管部和省、市、自治区主管基建的综合部门申请,经审查、批准、颁发勘察证书后,才具有承担勘察任务的资格。 取得勘察证书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勘察单位的文件,对承担任务的范围和专业有明确的规定; (二)本单位是由专门从事勘察工作的固定职工组成的实体,有健全的领导班子,并拥有基本配套的技术骨干和管理制度,以及足够的勘察技术装备,具有独立承担批准范围内勘察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