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2
)贯彻并监督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勘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各有关部负责管理本部门所属勘察机构、队伍建设和勘察资格认证工作。各省、市、自治区主管基建的综合部门归口管理本地区各主管厅、局及地、市、县所属勘察机构、队伍建设和勘察资格认证工作; (三)组织编制本部门、本地区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年度勘察进度计划,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四)推动勘察单位采用先进技术、开展勘察科研、参加科技攻关和消化引进技术工作,逐步推行勘察工作全面质量管理,开展创优秀勘察活动,推动勘察单位提高技术装备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