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设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建筑勘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复杂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单位应参与规划、设计和施工的全过程,并做好工程投产后的回访、总结工作。   第五十九条勘察单位应与建设、设计、施工和科研等单位大力协同,密切配合,互创条件,互相促进,以利于完成勘察工作任务。主管部门要及时解决协作配合中的问题。   第六十条主管部门应支持勘察单位按科学规律从事勘察工作。凡违反基建程序、国家有关规定的,勘察单位有权拒绝勘察。   第六十一条建设单位应主动配合勘察单位,按合同规定及时做好勘察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勘察过程中的配合工作,负责特殊工程项目的长期观测及岩
76/7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6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