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城市建设总局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城建局、物资局、财政局关于解决城镇危险住房维修问题的紧急报告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国家城市建设总局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城建局、 物资局、财政局关于解决城镇危险住房维修问题的紧急报告的通知 城发房[1981]31号   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发(1981)1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辽宁省针对城镇住宅中危险房多和房屋失修失养的情况,提出了解决的意见和措施,印发给你们参考。城市房屋失修失养严重,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据统计,全国城市房管部门直管房屋中,失修失养的平均约占一半。塌房伤人事故不断发生,群众反映强烈。把危房修好,保证居住安全,延长使用年限, 既是关心人民疾苦的大事,又是一项很大的节约。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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