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城市建设总局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城建局、物资局、财政局关于解决城镇危险住房维修问题的紧急报告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真贯彻执行。搞好城镇危险住房和严重破漏房屋的维修,是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关系到千家万户,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引起足够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抓紧抓好。安排城市维护费和“百分之五”的城建资金的用途,要坚决贯彻以调整为中心的八字方针,坚持以维修为主的原则,搞好城市现有设施的维护, 严禁挪用。对房屋维修所需资金和材料要列入计划,妥善予以安排,以便尽快地改善城镇人民居住条件,发展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促进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辽宁省城建局、财政局、物资局关于 解决城镇危险住房维修问题的紧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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