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房屋倒塌事故的紧急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对待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及生命安全问题。对逃避资格审查、骗取资格证明而造成倒塌事故的,要按照法律严惩当事人。   三、各地要组织有关设计、施工等单位编制本地区村镇建筑标准图集和施工操作规程,举办技术培训班,有计划地培训村镇建筑管理和技术人员。   四、请立即对近几年建成的乡村公共建筑再进行一次结构质量检查,对其中有倒塌危险的,该停止使用的立即停止使用,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   请各地接到本通知后,提出切实措施,并转发各市、县和有关部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防止恶性倒塌事故的继续发生,确保建筑业
4/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6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