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2
.3各级技术岗位负责人分别接受上级技术负责人的领导,全面管理本级范围内的技术工作。 8.4经营管理单位的各级修缮技术岗位的职责规定如下: 8.4.1总工程师 8.4.1.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上级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及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8.4.1.2领导编制房屋修缮的科技发展规划, 年度科研计划。领导科技情报工作,组织审定技术革新、 技术改造的建议或成果。 8.4.1.3审批下级呈报的技术文件、报告。 8.4.1.4重点修缮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的选定、会审和技术核定。 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