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房屋修缮技术管理规定(试行)
日期:2011-07-03 17:52
理单位组织实施,上级管理部门抽查或复查。   2.4.3凡需进行工程查勘鉴定, 应由经营管理人员填写报告表,若因未填报而发生事故的,经营管理人员要承担责任。   2.4.4查勘鉴定负责人,若因工作失职而造成事故的, 要承担责任。   2.5发生下述情况,必须先作技术鉴定:A需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时;B房屋可能发生局部或整体坍塌时;C房屋需改建、扩建或加层时;D毗邻房屋出现破损,产权双方对破损原因有异议时。   2.6在房屋查勘鉴定后,按照完损情况,分别轻重缓急, 有计划地进行房屋维护或修缮。   3.房屋维护   3.1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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