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批准颁发《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3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3.4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a.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b.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3.5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a.结构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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