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2
的程度; b.周围环境的影响; C.设计安全度的取值; d.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 e.危险的发展趋势。 3.6危险范围的判定 3.6.1整幢危房 3.6.1.1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可能危及主体结构,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6.1.2因墙、桂、梁、混凝土板或框架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结构破坏,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6.1.3因屋架、穗条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个屋盖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3.6.1.4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个拱体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3.6.2局部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