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批准颁发《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明显的竖向裂缝;或在支座与集中荷载部位之间产生明显的水平裂缝或斜裂缝。  2.4.2.2框架梁在固定端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斜裂缝,或产生交叉裂缝。   2.4.2.3简支梁、连续梁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挑梁根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斜裂缝。  2,4.2.4捣制板上面周边产生裂缝,或下面产生交叉裂缝。  2.4.2.5预制板下面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2.4.2.6各种梁、板产生超过跨度l/150的挠度,且受拉区的裂缝宽度大干1mm。  2.4.2.7各类板保护层剥落,半数以上主筋外露,严重锈蚀,截面减少。  2.4.2.8预应力预制
6/1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6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