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用地目录
日期:2011-07-03 17:52
1、指挥机关、地面和地下的指挥工程、作战工程。   2、营区、训练场、试验场。   3、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机场、港口、码头。   4、军用洞库、仓库、输电、输油、输气管线。   5、军用通信、通讯线路、侦察、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标志。   6、国防军品科研、试验设施。   7、其他军事设施。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1、供水设施:包括水源地、取水工程、净水厂、输配水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调度中心、控制中心。   2、燃气供应设施:包括人工煤气生产设施、液化石油气气化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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