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2
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有关部门接到物业管理单位关于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 禁止物业管理单位向装修人指派装饰装修企业或者强行推销装饰装修材料。   第二十条 装修人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住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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