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卫法监发[2002]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工商局、环保厅局、建设厅(委):   为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废弃食用油脂的监督管理,防止食品和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保护和改善环境,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处理、贮存、加工等活动,根据《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卫生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和建设部联合制定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做好《规定》的贯彻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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