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包干责任制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济权益,紧密配合,互相协作,共同完成包干任务。   第二章包干形式   第七条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具体条件,可采取不同的包干形式,如:建设单位对项目主管部门包干;工程承包公司接受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的委托,实行包干;施工单位接受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的委托,实行包干;下级主管部门对上级主管部门包干。   第八条实行建设项目投资包干责任制,不论采取哪种包干形式,有条件的工程项目,都要实行招标,择优选择有关承包单位;尚未推行招标承包制的工程项目,也要与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层层落实,不得敞口。   第
4/1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6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