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包干责任制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可以提高留成比例或金额留成。留成部分一般应按“6:2:2”的比例分别作为生产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和职工分成收入。   第十四条建设工期长的项目、其单项工程竣工后有节余的,可按竣工决算预提一部分。   第十五条建设包干节余中用于职工个人的分成收入,应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不拉平、不封顶。用包干节余资金建造职工住宅和集体福利设施等,因已包括在建设项目总投资内,可不计入自筹基建控制指标。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总承包单位完成包干任务后按材料消耗定额节余的物资,除本单位需要留用的以外,由项目主管部门会同物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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