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2
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和开户银行帐号;   2.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和隶属关系;   3.营业执照或资格证书(复制件);   4.企业简况。   第十七条投标企业报送的标书内容,应根据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拟定。建筑安装企业报送的标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综合说明;   2.工程总报价和价格组成的分析;   3.计划开竣工日期;   4.施工组织和工程形象进度计划表;   5.主要施工方法和保证质量的措施;   6.临时设施占地数量等。   第十八条标书要加盖企业及其负责人的印鉴,密封后寄送招标单位。   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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