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2
营机构。 本办法所称认证培训机构,是指对认证审核员、认证检查员、认证咨询师、内部审核员等与认证相关的专业人员进行培训的经营机构。 本办法所称认证咨询机构,是指从事与认证相关的咨询服务的经营机构。 第三条 认证机构及认证培训、咨询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有关国际准则的要求,保证认证、认证咨询、认证培训工作的质量。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与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有关经营性活动的机构进行审批、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国家认证